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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 发 护 照 申 请 指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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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日照 发表时间:2004-5-24 16:03: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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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已延期二次, 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
2、护照签证页用完;
3、护照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
4、护照被损坏。
按照有关规定,对第4种情况,即因护照损坏申请换发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后,省公安厅再予换发护照。
二、 申请换发护照需提交:
1、本人护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出境证件照片3张;
4、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
三、中国公民在国外需办理换发护照手续的,应向我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以上复印件请用B5复印纸。
办理单位: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中段
电话:8781700-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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