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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 发 护 照 申 请 指 南

[ 来源:中国日照 发表时间:2004-5-24 16:03:08 阅读:

一、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已延期二次, 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

2、护照签证页用完;

3、护照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

4、护照被损坏。

按照有关规定,对第4种情况,即因护照损坏申请换发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后,省公安厅再予换发护照。

二、 申请换发护照需提交:

1、本人护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出境证件照片3张;

4、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

三、中国公民在国外需办理换发护照手续的,应向我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以上复印件请用B5复印纸。

办理单位: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中段

电话:8781700-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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