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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建设

[ 来源:中国日照 发表时间:2004-5-2 17:57:11 阅读:

办公地点:日照市行政服务大厅民政局1窗口 

  承 办 人:张守佳          电话:8717017

 
项目名称
 经营性公墓建设(审核)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建立经营性公墓的单位。
 
申报材料
 1、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2、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3、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审批程序  1、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核后上报省民政厅批准。

2、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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