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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护照、签证及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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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日照 发表时间:2004-5-24 14:32: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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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审核程序:
1、业务科室受理并审核出国单位提供的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及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2、业务科室根据出国(赴港澳)护照、签证及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手续办理规定及办法,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或《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申请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事项表》、《申请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签注事项表》及护照或通行证卡片,经科长审核无误后报主任审核、签字,报省外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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