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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备案)(一次申请数量在50台(条)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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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日照 发表时间:2004-5-24 15:17: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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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备案)(一次申请数量在50台(条)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资料名称 资料数量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1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1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1 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1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1 操作人员资格证 1 《锅炉注册登记表》或《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其中,下列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只需提交上述(1)、(2)、(6)、(7)项文件:(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Pa的热水锅炉;(4)机器设备附属的且于机器设备为一体的压力容器。 1 承诺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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