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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房产的初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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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日照 发表时间:2004-5-7 8:36: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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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土地证或土地批文,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以村委名义、单位名义办理的,属旧城改造项目自建楼房 1、个人或单位申请。 2、土地证或土地批文。 3、身份证(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任职证明)。 4、竣工图纸。 5、村委或单位的证明材料,材料中应明确:(1)所建楼房的原由;(2)该楼房确系个人或单位投资建设;(3)房屋产权无纠纷无争议;(4)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含建房人或单位名单无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所建楼房单位或个人名单;(5)此范围内原旧房的所有房屋所有权证。 注:公房相类情况可参照办理。此类房产必须按片一次性办理,并有成片测绘总体面积图。 (二)属新建房屋出具翻建手续的二层以下普通住宅。 1、村委出具文字材料,并证明无纠纷无争议。 2、经办人调查核实材料。 (三)无土地证,无用地批文,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产 此类房产办理初始登记,应严格掌握,要成片一次性办理,并有总体成片测绘平面图。 1、个人或单位申请。 2、村委和街道办事处的土管所、建委证明材料。材料中应有明确的以下内容: (1)该房产确为该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2)房屋产权无纠纷,无争议;(3)该单位或个人已交土地款而未办理土地证(有发票);(4)建设工程规划符合街道建委统一规划;(5)属楼房建设的须提供竣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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