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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登 记

[ 来源:中国日照 发表时间:2004-5-6 16:33:04 阅读:

户 籍 登 记

新生儿户口登记

本市有常住户口妇女所生的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在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申报出生登记应提供的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地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如婴母的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离异",还应提供结婚证。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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