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事 交 往
1、邀请外国人来我市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审核程序:
1、邀请单位送交合格的《日照市邀请外国人入境审批表》;
2、业务主管科室接案、审核后草拟、打印《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送交分管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
3、邀请相当于我国现职正、副地(厅)级人员的,报送市政府主管外事工作的领导审批后,再由市外办办理有关邀请手续;
4、确需邀请相当于我国现职正、副省级和国家副部级以上人员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上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或经省主管部门转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2、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审核程序:
1、业务科室受理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材料。
2、根据有关规定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材料是否齐全,并及时提出意见。
3、业务科室拟写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呈报件,科长审核无误后报主任审核,主任签署后报市政府审批。
3、因公护照、签证及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手续的办理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审核程序:
1、业务科室受理并审核出国单位提供的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及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2、业务科室根据出国(赴港澳)护照、签证及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手续办理规定及办法,填写《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或《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申请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事项表》、《申请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签注事项表》及护照或通行证卡片,经科长审核无误后报主任审核、签字,报省外办办理。
联系科室:日照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878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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