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罐车驾驶员、押运员资格(核准) 办理事项: 液化气体罐车驾驶员、押运员资格(核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资料名称 资料数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一式两份) 1 身份证及复印件、4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1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1 文凭证书复印件 1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办理罐车驾驶员者提供) 1 培训考核合格证明1、超高压容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
登记:(1)使用单位提交资料(2)资料审查(3)资料审查合格后,打印注册
登记表(4)使用单位盖章(5)登记机关盖章(6)发放使用证2、液化气体罐车
驾驶员、押运员资格 1 承诺时限: 1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地点:日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地址:日照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东侧 电话:871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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