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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投诉电话号码为8779199。投诉电话与微机联网,对业户的投诉进行自动应答、自动录音、自动归档,常年保存。
2、自动传真。传真电话号码与投诉电话号码相同,业户拨通投诉电话后,根据语音提示可选择录音或发送传真。
3、网上投诉:设立交通投诉电子信箱,业户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诉,并在网上查阅办理结果。
交通投诉信箱为: jt8779199@hotmail.com 。
4、投诉信。投诉信可邮寄至“日照市交通局交通投诉中心”,邮政编码:276800。
5、直接投诉。当事入到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二、投诉范围
根据《山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投诉查处办法(试行)》和我市交通执法实际,业户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
1、执法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2、不依法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审批、颁发经营许可证件,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作答复的;
4、非法收取费用的;
5、行政处罚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或者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的;
6、行政处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
7、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执法文书的;
8、不依法告知听证、复议或者诉讼权利的;
9、执法态度粗暴,打骂当事人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投诉的其它行政行为。 |